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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公布江蘇丹陽經濟開發區、江蘇溧水經濟開發區為蘇省省級生態工業園區的函
2013-08-14 15:19:00 來源: 點擊:
蘇環函[2013 ] 282號
江蘇丹陽經濟開發區、江蘇溧水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按照《江蘇省省級生態工業園區管理辦法(試行)》(蘇環科(2008] 11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要求,省環保廳、商務廳、科技廳組織考核驗收組對江蘇丹陽經濟開發區、江蘇溧水經濟開發區創建省級生態工業園區工作進行了現場考核驗收,認為兩家園區完成了規劃設定的階段目標和任務,基本條件和主要指標達到了省級生態工業園區考核標準要求。根據考核驗收意見和公示結果,決定公布上述兩家園區為江蘇省省級生態工業園區。
按照《管理辦法及規定,省生態工業園區建設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將于3年后對你們的生態工業園區建設情況開展績效評估。希望你們進一步認真落實國家及地方環境保護法律、法規,不斷開展生態工業園區建設,推進開發區生態化建設再上新臺階,不斷提高開發區可持續發展能力。
江蘇省環境保護廳 江蘇省商務廳 江蘇省科學技術廳
2013年8月14日